廠服管理規(guī)定【經典8篇】
廠服管理規(guī)定1
一、廠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guī)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廠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廠牌。
三、廠服的使用及發(fā)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的員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領取當季廠服。
2、廠服配發(fā)期間為兩年,自配發(fā)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fā)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fā)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人事部核實后,準予提前換發(fā)。廠服配發(fā)到期不能繼續(xù)使用的,由本人填寫申請表,經人事部核實后換發(fā)。換發(fā)時交舊。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廠服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fā),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fā)價)。
4、員工離職時,按以下相關規(guī)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入職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100%費用;
(2)入職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50%費用。
(3)入職一年以上離職者,免收廠服費用。
四、廠服穿著要求
(1)桔紅夏服:在車間里上班的人員穿著。穿著時所有衣扣、衣袋扣、帶扣扣上,保持整潔,不得污臟損壞。允許在天氣較熱時解開最上方一個衣扣。不得卷褲腿。
(2)黑色冬服:在車間或辦公室里上班的人員穿著,要求穿著時拉鏈要拉上,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鏈必須拉至與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須扣上。褲子穿著整齊,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保持整潔。
(3)淺紅短袖:辦公室人員穿著。穿著時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擺必須扎入褲內,褲子允許穿著暗色便褲。保持整潔,不得污臟。
(4)女空姐夏服:辦公室女同事穿著。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不得著便褲、便裙。
(5)西裝: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平時允許不扎領帶,不扣上衣扣,但衣袋蓋要蓋上,保持上衣平整、褲線筆挺,衣褲不起皺,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
(6)鞋子:要求穿著勞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帶系緊。
(7)客服人員工服:(未發(fā)放之前按以上要求執(zhí)行)
(8)辦公室人員星期六允許著便裝。但男士嚴禁穿短褲,女士嚴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領衣服。
(9)5-10月份著夏服,10-5月份著冬服。季節(jié)交換時,如5月份、10月份允許自選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裝混穿(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五、處罰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處罰10-20元/次。
1、上班時間著便衣的;
2、上班時間冬夏裝混穿的(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3、上班時間廠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著廠服,下身著便裝);
4、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的;
5、隨意丟棄廠服,影響公司形象的;
6、在廠服上亂寫亂畫或印染其它圖案的。
7、其它嚴重違反穿著規(guī)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處罰5-10元/次。
1、衣扣不按規(guī)定扣上的;
2、上班時間卷袖、褲腿的;
3、衣領不整或較臟的;
4、內衣不按規(guī)定扎入褲內外露于上衣下擺的';
5、廠服較臟或有異味的;
6、廠服有損不及時修補的。
7、將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涼鞋上班或參加早會的。
9、鞋帶松了,未及時系上的。
10、其它違反穿著規(guī)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項
1、員工臨時穿著廠服在公司外或進出公司門口更要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保持衣著整潔;
2、員工對配發(fā)的廠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廠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廠服;
6、廠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行政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guī)定著裝者,每發(fā)現1次予以扣款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班組長和主管有指導與監(jiān)督員工穿用廠服的責任。
廠服管理規(guī)定2
(一)目的:加強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fā)生。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內容:
1、消防組織管理:
A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公司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領導企業(yè)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區(qū)、科室、班組的主要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各級負責人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并認真履行自已崗位的防火職責。
C企業(yè)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年都要進行消防業(yè)務學習訓練,熟悉防火、滅火知識。
D按照《建筑滅火器配制設計規(guī)程》,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點,有明顯標志,并勤檢查、勤維護、勤擦拭,不許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統均應有可靠的保障設施,確保消防用水量和壓力要求,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E對火險隱患及時發(fā)現并立案整頓,公司級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車間每月檢查一次,班組隨時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大火災隱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整改方案,火險隱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職工必須達到"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辦法、懂火場逃生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級火災、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對消防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規(guī)章制度的部門、個人和火災、火警、火情事故的責任者,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業(yè)禁火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吸煙,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B因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災爆炸場所的照明、布線和電氣、電動儀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潔、干燥和絕緣良好。
D需要臨時安裝的設備、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批準后,由正式電工安裝,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E建筑物、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罐區(qū)、突出層面的排放、可燃氣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并應每年檢測一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F搬運危險品容器或者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搬運鐵制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滾動,應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擊產生火花。
G禁止穿釘子鞋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手機、對講機。
H運轉設備的.摩擦部分,應及時加潤滑油,防止摩擦生熱達到危險溫度。
I加強設備、管道的保溫,防止設備、管道表面達到危險溫度。
J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液體在管道、設備內的流速在限速之內。
K在用蒸氣置換、吹除可燃氣或者蒸煮易燃儲罐、設備時,嚴格控制噴射速度。
L禁止裝、灌易燃液體過程中取樣、檢驗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內。
M在易產生靜電的設備、管道上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法蘭間安裝導除靜電的跨接線。
N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不得穿化纖等易產品靜電的服裝和飾品上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產中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控制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強對易燃易爆物料儲罐設備和管道的維護保養(yǎng),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要求,并按其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滅火、防爆、泄壓、中和、防潮、監(jiān)測、防曬、通風、調溫、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設備,并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D生產車間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熱源和陽光下暴曬,露天存放必須要有防曬、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當天生產用量。
E生產系統應按其物料性質和工藝特點,采取相應的密閉及負壓操作,通風置換,惰性氣體保護等安全措施。
F嚴禁使用易燃液體擦洗設備、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產中含有大量易燃液體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污水等排入廢水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藝生產裝置控制管理:
A嚴格按"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的防火防爆設施同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B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在易泄漏擴散處設置監(jiān)測和報警系統。
C生產和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必須設置相應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緊急切斷裝置等,并按時驗檢。
D在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管道應設置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止回閥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應設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應有靜電接地,并應在避雷設施保護范圍之內。
E生產、使用和儲存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用于空氣分離、干燥、摻和輸送可燃粉狀體或者易產生靜電積聚的固體物料的設備和管道,都應有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四)此制度解釋權由安全部負責,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廠服管理規(guī)定3
1.目的: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廠服及員工著裝,特制定為本辦法。
2.范圍:本公司除保安人員外所有的廠服管理及著裝管理。
3.內容:
3.1廠服的制作與發(fā)放:
3.1.1廠服的制作由總務部招商承制,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 ~ 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
3.1.2廠服有兩種(不發(fā)褲子):
A.辦公室人員:冬裝為淺灰色縮腰夾克衫,秋裝為白色長袖T恤衫,夏裝為白色短袖T恤衫。
B.車間人員:冬裝為灰色夾克衫,秋裝為藍色長袖T恤衫,夏裝藍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員:
3.1.3新員工入廠發(fā)夏秋冬服各兩套。
3.1.4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xù)三天后才可領取廠服。
3.1.5制發(fā)服裝時由總務課依據入廠手續(xù)登記表予以發(fā)放領。
3.1.6廠服大小尺碼有特大號、大號、中號、小號四種。
3.2使用年限:
3.2.1廠服穿著及保管以3個月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滿三個月期限者公司則不予扣款。
3.2.2廠服如未達使用期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重新領用需按原價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領用之年限計算。
3.3員工著裝規(guī)定:
3.3.1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以不穿。
3.3.2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3.3.3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大方、整潔、得體。
3.3.4員工上班必須戴廠證,廠證應正面戴在左胸前規(guī)定位置上。
3.3.5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fā)梳理整齊。男職員頭發(fā)不過耳,不準留胡子,女職員不得濃妝艷抹,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3.3.6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的通報批評。
3.3.7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
廠服管理規(guī)定4
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統一、規(guī)范的企業(yè)員工形象,提升企業(yè)文化,強化企業(yè)管理,規(guī)范員工行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將開展“整頓廠容廠貌,展現企業(yè)風采”的工作,實行上班時間統一著裝的.規(guī)定,現將有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1、生產制造中心的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工廠配發(fā)的廠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進廠滿半個月以上新進員工,由各車間科長填寫領料單經管理部審批后到倉儲科進行廠服領取。
3、員工要愛護、妥善保管好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務必保持工作服整潔、得體、正常穿著(不得以其它方式穿著)
男性員工穿背心、敞胸、挽褲腿者,以及女性員工穿低胸衫、超短裙等衣冠不整、奇裝異服、有礙觀瞻者不得進入工作區(qū)域;
出于安全方面考慮,上班時間嚴禁穿人字拖鞋及無腳后跟的涼鞋
4、管理部每天將不定期對廠服著裝進行稽查,稽查標準請見附件稽核表格。備注:廠服顏色
1、藍色邊領為管理人員著裝
2、黑色邊領為后勤人員著裝
3、黃色邊領為質檢人員著裝
4、紅色邊領為員工著裝
工廠管理部(宣)xxxx年xx月xx日
審批:
審核:
制表:
廠服管理規(guī)定5
第一條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企業(yè)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化本公司的廠服及員工著裝,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guī)章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的廠服及著裝管理。
第三條
廠服使用規(guī)定:
(一)公司員工廠服分冬裝、夏裝兩種,保安人員換裝時間由保安隊長視情形統一更換,以便統一公司形象。
(二)廠服分:管理服、員工服、品檢服、機修服四種。
(三)總務課對廠服發(fā)放狀況作記錄,倉庫配合定期盤點,確保帳目清楚,賬物一致。
(四)廠服發(fā)放后不再收回。
第五條
員工著裝;
(一)亂穿他人廠服者,記警告一次。
(二)進入工作區(qū),須穿廠服,佩戴廠證。
(三)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四)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fā)梳理整齊,男員工發(fā)過過耳,不準留胡須;
女員工不得濃妝艷抹,金銀或其它飾物要佩戴得當。
(五)領到廠服而上班時間未穿者,警告一次。
第六條
廠服成本費和相關款項規(guī)定:
(一)公司所有類別冬裝均為xxx元/件,夏裝均為xxx元/件。
(二)每位員工均發(fā)放冬裝、夏裝各一件,暫不扣除費用,如有需求申請第二件的`,將在當月薪資
中扣除一件成本費。
(三)工作未滿xxx年離職者(包括辭退或開除而離職),結算薪資時需扣除最先發(fā)放一件廠服款。
(四)工作滿xxx年離職者(包括辭退或開除而離職),公司將作為該員工服務后的福利,不予扣除最先發(fā)放的一件廠服款。
廠服管理規(guī)定6
一、廠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全部員工必需根據公司規(guī)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留意儀容儀表,穿著整齊、得體、大方。
3、廠服應常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需佩戴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廠牌。
三、廠服的運用及發(fā)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的員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領取當季廠服。
2、廠服配發(fā)期間為兩年,自配發(fā)日算起,如遇到工作緣由發(fā)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別狀況須要提前換發(fā)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狀況,經人事部核實后,準予提前換發(fā)。廠服配發(fā)到期不能接著運用的,由本人填寫申請表,經人事部核實后換發(fā)。換發(fā)時交舊。
3、如因個人緣由,造成廠服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fā),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fā)價)。
4、員工離職時,按以下相關規(guī)定收取肯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入職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100%費用;
(2)入職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50%費用。
(3)入職一年以上離職者,免收廠服費用
。四、廠服穿著要求
(1)桔紅夏服:在車間里上班的`人員穿著。穿著時全部衣扣、衣袋扣、帶扣扣上,保持整齊,不得污臟損壞。允許在天氣較熱時解開最上方一個衣扣。不得卷褲腿。
(2)黑色冬服:在車間或辦公室里上班的人員穿著,要求穿著時拉鏈要拉上,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鏈必需拉至與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需扣上。褲子穿著整齊,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保持整齊。 (3)淺紅短袖:辦公室人員穿著。穿著時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擺必需扎入褲內,褲子允許穿著暗色便褲。保持整齊,不得污臟。
(4)女空姐夏服:辦公室女同事穿著。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不得著便褲、便裙。
(5)西裝: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平常允許不扎領帶,不扣上衣扣,但衣袋蓋要蓋上,保持上衣平整、褲線筆挺,衣褲不起皺,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
(6)鞋子:要求穿著勞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帶系緊。
(7)客服人員工服:(未發(fā)放之前按以上要求執(zhí)行)
(8)辦公室人員星期六允許著便裝。但男士嚴禁穿短褲,女士嚴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領衣服。
(9)5-10月份著夏服,10-5月份著冬服。季節(jié)交換時,如5月份、10月份允許自選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裝混穿(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五、懲罰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懲罰10-20元/次。
1、上班時間著便衣的;
2、上班時間冬夏裝混穿的(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3、上班時間廠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著廠服,下身著便裝);
4、擅自變更廠服的式樣的;
5、隨意丟棄廠服,影響公司形象的;
6、在廠服上亂寫亂畫或印染其它圖案的。
7、其它嚴峻違反穿著規(guī)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懲罰5-10元/次。
1、衣扣不按規(guī)定扣上的;
2、上班時間卷袖、褲腿的;
3、衣領不整或較臟的;
4、內衣不按規(guī)定扎入褲內外露于上衣下擺的;
5、廠服較臟或有異味的;
6、廠服有損不剛好修補的。
7、將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涼鞋上班或參與早會的。
9、鞋帶松了,未剛好系上的。
10、其它違反穿著規(guī)定的情形。
六、遵守留意事項
1、員工臨時穿著廠服在公司外或進出公司門口更要留意維護公司形象,保持衣著整齊;
2、員工對配發(fā)的廠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削減廠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變更廠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廠服;
6、廠服應保持整齊,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行政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guī)定著裝者,每發(fā)覺
1次予以扣款懲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班組長和主管有指導與監(jiān)督員工穿用廠服的責任。
廠服管理規(guī)定7
為規(guī)范公司廠服的管理,使其制定、發(fā)放、領用納入程序化管理軌道,確保提高此項工作的有效性與合理性,更好地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公司廠服的`面料、顏色、等級、樣式、數量、品種、發(fā)放的時間、范圍、條件所有標準由總經辦負責制訂,由人事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條本廠建議所有員工著廠服上班,廠服由工廠統一發(fā)放:冬裝:兩件,夏裝:兩件提供給員工。
第三條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廠服款式,顏色等
第四條發(fā)放標準:公司員工每人發(fā)放冬裝兩套,夏裝兩套;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xù)后才可領取廠服(臨時工均不發(fā)),發(fā)放夏裝2件、冬裝2件.
第五條廠服領用程序
1、廠服發(fā)放由人事部人員負責,員工領取廠服須出示廠牌,并登記領取數量、類型、日期、領取人簽名;人事部人員需將記錄備案存檔。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夏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一年,冬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二年;按員工領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統一換款式將另行通知。
3、廠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員工需要再領取廠服,須填寫《廠服領用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審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領取新的廠服
4、如在廠服使用期限內,如屬人為破損或丟失需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核準后,并照人事公告價自行補買(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因公破損可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核準,總經理審批后,至人事部補領廠服
第六條每年換發(fā)廠服發(fā)放時間根據每年實際情況而定。
第七條超額領取的廠服的成本費用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從領用日期算起,夏裝領用滿一年后可以領換一件新廠服,冬裝滿二年后可以換一件新廠服,換裝后不再扣除廠服成本費。但必須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請,并填寫廠服領用申請表。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不扣廠服費用:工作服發(fā)放之日滿3個月后,員工離職,可帶走工衣,離職時不扣廠服費用。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離職扣回廠服費用:
1、入廠不滿一年的新員工,領取廠服之日起不滿3個月,如員工離職,廠服由員工帶走?刍貜S服費用。
2、人為損壞或丟失,爛工作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3、試用期內的,把廠服帶走的,扣回廠服費用
第十一條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須保持整潔,不得遺失或損壞,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廠服,假日可以不穿。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首次發(fā)放廠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廠服管理規(guī)定8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內部控制及合規(guī)管理,規(guī)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條本細則所指支票包括日常業(yè)務結算中使用的現金;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第三條本細則適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屬機;第四條各級分支公司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細;第二章支票購領;第五條支票購領必須建立審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應由復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部控制及合規(guī)管理,規(guī)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資金管控的風險,根據《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此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支票包括日常業(yè)務結算中使用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屬機構,以下簡稱各級分支公司。
第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細則的規(guī)定,準確、及時、安全地進行支票結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購領
第五條 支票購領必須建立審批程序。出納崗人員到開戶銀行購領支票前,應填寫《支票購領申請單》和銀行要求的"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其中領用單需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經相關人員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xù)。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復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資金管理部經理簽字審批;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和財務會計部經理簽字審批;在區(qū)縣支公司應由柜面主管人員和支公司經理簽字審批。
第六條 支票購領后應及時進行支票購領登記。出納崗人員應將購領的日期和所有支票號碼順序填入《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并在《支票購領申請單》上回填購領支票號碼的起止范圍,交相關人員進行復核。
復核人員根據銀行反饋的《重要空白憑證登記簿》或銀行資金回單檢查支票實際購買、登記入庫數量與購領申請、《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等記錄信息是否一致,復核后在《支票購領申請單》簽字確認。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復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復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qū)縣支公司應由柜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三章 支票簽發(fā)及登記
第七條 支票簽發(fā)與支票登記應同步完成。
支票應按銀行賬戶分別設立對應的《支票使用登記簿》,由管理賬戶的出納崗人員保管!吨笔褂玫怯洸尽繁仨毑捎糜啽臼,登記簿封面需寫明單位名稱、所屬賬套、開戶銀行、銀行賬號以及所屬年度。
第八條 支票簽發(fā)人必須根據審批無誤的`原始憑證順號簽發(fā)支票,不得跳號。簽發(fā)支票前,須核實銀行賬戶是否有足夠的存款余額,避免簽發(fā)空頭支票。
第九條 支票簽發(fā)人須按規(guī)定填制支票,支票簽發(fā)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應一致。支票簽發(fā)工作由出納崗人員或資金復核崗人員完成。
支票簽發(fā)人填制支票時應同步填寫《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登記項目應包括時間、金額、用途、簽發(fā)人等,不得遺漏登記項目。
支票簽發(fā)人填制并登記完畢后將支票、原始憑證和《支票使用登記簿》一并交給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復核。
第十條 簽發(fā)支票記載的內容須真實、完整和準確。支票必須記載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金額大小寫、款項用途、銀行預留印鑒等,并按約定使用支付密碼。支票存根必須記載日期、賬號、金額、用途、簽發(fā)人及領取人簽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簽發(fā)信息應確保一致。
對于普通支票作轉賬支票使用時,應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條 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須審核支票記載項目、原始單證和支票登記項目,無誤后在支票上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并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簽名。
第十二條 支票領取人核對支票給付信息無誤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簽名領取支票。
第十三條 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和區(qū)縣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員每月檢查本級公司《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的填寫、核實剩余支票數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筆后簽章確認。
第四章 支票及銀行預留印鑒保管
第十四條 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構成,銀行預留印鑒不得少于兩枚。
各級分支公司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決定預留一枚或兩枚財務人名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鑒。財務人名章須為本級公司負責人名章或經其授權的財務負責人名章。財務人名章應為專用,不能與該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財務專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則上各級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銀行預留印鑒。
第十五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鑒應指定專人保管。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鑒工作時間應放入抽屜保管,非工作時間應放入保險柜存放保管,防止遺失和被盜用。有條件的分支公司應由不同崗位人員分開保管保險柜的密碼和鑰匙。
第十六條 支票應由出納崗人員或資金復核崗人員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條 銀行預留印鑒應由兩名以上專人分別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可以支付款項的所有印鑒。嚴禁A/B柜面人員保管和使用財務專用章、財務人名章。
【廠服管理規(guī)定】相關文章:
廠服管理規(guī)定06-24
廠服管理規(guī)定7篇06-24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06-14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必備】07-05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4篇06-17
護士管理規(guī)定06-13
差旅管理規(guī)定06-13
病歷管理規(guī)定06-17
教室管理規(guī)定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