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驗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優(yōu)化學校環(huán)境,保證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是指全校開展實驗活動的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平穩(wěn)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建設、實驗室內務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設施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以及環(huán)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創(chuàng)建安全、衛(wèi)生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各院系、直屬單位、實驗室、各級領導以及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圍內的實驗室均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學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設立“××大學實驗室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主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部分院系主要責任人組成。其職責主要為:
。ㄒ唬╊I導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工作,審議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劃及各項管理制度;
。ǘ⿲彾▽嶒炇野踩匾马棧
。ㄈ┐_認實驗室安全事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實驗室新建、改建、擴建、撤銷等項目及實驗項目的安全風險問題組織評估并提出專業(yè)性意見。
第五條我!痢凉芾硖幨俏倚嶒炇壹夹g安全的歸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ǘ⿺M訂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劃及各項管理制度;
(三)組織對實驗室安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實驗室安全隱患,督促院系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ㄋ模╅_展實驗室安全知識宣傳;
。ㄎ澹┙M織開展全校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評比;
。┴撠焽夜芸匚kU品的申購備案和使用監(jiān)管;負責學校輻射安全許可證的資質更新和輻射工作場所的年度監(jiān)測;負責全校危險廢棄物的收集與處置;協(xié)助院系開展工作場所環(huán)境影響評價、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特種設備年檢等工作。
第六條各院系、單位主管領導是所在單位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ㄒ唬┙M織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
。ǘ┲贫ū締挝坏膶嶒炇野踩ぷ饔媱澆⒔M織實施;
。ㄈ┗I集資金,加大對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與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條各院系、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的主要職責為:
。ㄒ唬┙ⅰ⒔∪珜嶒炇野踩熑误w系(包括院系和實驗室兩級),完善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
。ǘ┙M織、協(xié)調、督促各下屬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ㄈ┙M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培訓,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
。ㄋ模┙M織、落實對本單位科研和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評價、審核工作;
(五)及時發(fā)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
第八條實驗室主任或課題負責人為所在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各實驗室應設專職或兼職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員,負責所在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安全管理員須經(jīng)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各實驗室需建立完備的人員出入臺賬和危險品管理臺賬,填寫實驗室每周安全自查記錄。對實驗室臨時來訪人員,各實驗室有義務對其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條學校應與各院系、單位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院系、單位應與各實驗室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責任逐級落實到位。
第十一條院系、單位的各級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應對所在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的責任。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判定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員出入臺賬和危險品管理臺賬登記,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三條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需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參加學校相關部門或實驗室所屬院系組織的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了解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號碼、應急設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臨時來訪人員須遵守實驗室的安全規(guī)定。
第十四條在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都有開展安全教育的義務。各實驗室應積極宣傳、普及實驗室安全知識和一般急救知識(如燒傷、創(chuàng)傷、中毒、觸電等急救處理方法),以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五條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需根據(jù)學科和實驗室的特點,加強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通過相關部門或實驗室所屬院系組織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ǘ┙⒖蒲许椖堪踩珜徍酥贫。各單位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科研項目進行審核,尤其面對承擔化學、生物、輻射等具有安全隱患的科研項目從嚴進行審核和監(jiān)管,其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實驗室資質等條件。
。ㄈ┙嶒炇医ㄔO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應建立好審核把關的工作流程,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交流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的規(guī)定及規(guī)范要求設計、施工;項目建成后,須經(jīng)安全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管理維護單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ㄒ唬└髟合祮挝粦獙嶒炇颐Q、責任人、有效聯(lián)系電話、應急電話、實驗室危險源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lián)系,各實驗室需在醒目位置張貼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
(二)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ㄈ⿲嶒炇冶仨毻咨乒芾戆踩O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四)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ㄎ澹﹪澜趯嶒炇覅^(qū)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凑諏W科性質的不同需要,應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ㄆ撸⿲嶒灲Y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實驗、科研和生產(chǎn)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生產(chǎn)、銷毀等過程。特別要加強氣體鋼瓶、劇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體規(guī)定請遵照《××大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八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
第十九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規(guī)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在獲取環(huán)保部門頒發(fā)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可開展相關工作;需加強輻射場所安全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射線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規(guī)范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輻射工作人員需定期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職業(yè)體檢和接受個人劑量監(jiān)測。具體規(guī)定請遵照《××大學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強實驗室排污處理裝置(系統(tǒng))的建設和管理,不得將實驗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當中;實驗廢棄物要實行分類存放,做好無害化處理,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包裝和標識,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放射性廢棄物應嚴格按照國家環(huán)保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具體規(guī)定請遵照《××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ㄒ唬└鲉挝灰訌姼黝悆x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儀器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對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保證接地安全,并采取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服役時間較長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ǘ└鲉挝灰訌妰x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yè)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guī)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需辦理使用許可證,特殊崗位需持證上崗。
。ㄈ⿲τ谧灾谱匝性O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二條消防安全管理
。ㄒ唬⿲嶒炇夜ぷ魅藛T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ǘ┗瘜W類實驗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確因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實驗樓(室)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條水電安全管理
。ㄒ唬⿲嶒炇覂葢褂每諝忾_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二)實驗室固定電源插座未經(jīng)允許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接線板嚴禁串聯(lián)使用,嚴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計算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電熱器、飲水機一律不得開機過夜。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必須有人在場監(jiān)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xù)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jiān)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四)無需配備加熱設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各種類型的電加熱器具。
。ㄎ澹⿲嶒炇乙沤^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xiàn)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ㄒ唬┍竟芾硪(guī)定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我校實驗室涉及生命財產(chǎn)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
。ǘ┦褂脝挝粦敻鶕(jù)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整理、登記并妥善保管隨機文件和資料,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組織做好設備的安裝、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檢驗工作;落實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特種設備的管理與使用規(guī)范、安全。
。ㄈ⿲嶒炇以趶氖律婕皦毫θ萜、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細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guī)程,采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ㄋ模└鲗嶒炇覒贫ㄌ胤N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特種設備,并做好使用記錄。特種設備使用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
。ㄎ澹┮兹細怏w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鋼瓶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且配備泄漏監(jiān)測裝置的場所。各種氣體鋼瓶應豎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怏w鋼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存有安全余壓;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經(jīng)常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開關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隨時排除安全隱患。具體細則請遵照《××大學實驗室氣體鋼瓶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院系、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經(jīng)常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督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責任制的落實、操作規(guī)程與工作檔案的完善、危險物品管理臺賬、安全設施配備、安全培訓、應急預案、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與整改等。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及時向所在院系、保衛(wèi)處、××管理處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隱瞞不報者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二十七條××管理處負責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被檢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管理處將予以網(wǎng)上通報或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學校將進行嚴肅處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條發(fā)生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時,實驗室及所在院系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或延報,對瞞報、延報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追責,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生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應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查,查明原因,將事故調查報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學實驗室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
第三十條實驗室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對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責任進行確認,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學校。學校將依據(jù)相應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確保實驗室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保證,為了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實驗室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jù)各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應懸掛公示。
第二條各實驗室應設有兼職的安全員,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員應經(jīng)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三條對首次進行實驗操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掌握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識,熟悉各項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開始實驗操作。
第四條實驗室應積極宣傳、普及一般急救知識和技能,如:燒傷、創(chuàng)傷、中毒、觸電等急救處理制度。實驗室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形成制度,積極表彰先進,嚴肅查處事故。
第五條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同時應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事實真相。
第六條實驗室在承攬校外教學、科研、實驗任務時,應明確安全責任。
第七條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擺放整齊,布局合理。各實驗室應及時清理廢舊物品,不堆放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物品,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嚴格做到四防、四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氣;查儀器設備)。
第八條實驗室防火工作應以防為主,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知識及消防知識,嚴格杜絕火災隱患。
第九條實驗室要加強安全用電管理,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器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觸電或燃燒;使用高壓動力電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桿操作;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與人體分離后,再實施搶救。
第十條實驗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及細菌疫苗等危險品時,要嚴格按相關管理規(guī)定使用和保管,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詳細記錄。實驗室劇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體細則詳見《××大學關于劇毒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實驗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質時應避免放射性物質進入體內和污染身體;盡量減少人體接受外部輻射的計量;盡量減少放射性物質擴散造成的危害;對放射性廢物要儲存在專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二條實驗室在涉及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細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guī)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實驗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應嚴格遵守國家《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實驗室對于環(huán)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認識,對廢氣、廢物、廢液的處理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排放,不得污染環(huán)境。新建和改擴建實驗室時須將有害物質、有毒氣體的處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計劃。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根據(jù)儀器設備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裝使用儀器設備的場所,做好水、電供應,并應根據(jù)儀器設備的不同情況落實防火、防潮、防熱、防凍、防塵、防震、防磁、防腐蝕、防輻射等技術措施。
第十六條各單位必須制定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儀器設備尤其是大型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實驗室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校驗和標定。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要及時組織修復,并做好維修記錄。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拆卸需經(jīng)實驗室主任同意,不具備維修專業(yè)知識的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大型儀器設備的維修主要依靠生產(chǎn)廠家及專門維修公司,一般不準自行拆卸,確有必要時,須經(jīng)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批準。
第十九條要注意大型儀器設備的停水停電保護,防止因電壓波動或突然停電、停水造成儀器設備損壞。
第二十條各單位要根據(jù)儀器設備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與器材,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應學會正確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條儀器設備安全工作要責任到人,儀器設備的管理人員是該儀器設備的安全負責人。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員應經(jīng)常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向領導與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解決。
第二十二條個人領用或借用并由個人保管的儀器設備(如筆記本電腦等),領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三條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或丟失的單位或個人應按照《××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第二十四條醫(yī)學部和各臨床醫(yī)院參照本制度的基本原則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2
實驗室是學院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的基石。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明確落實安全責任,保證實驗室教學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實驗室工作與學習環(huán)境,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chǎn)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分級負責制。
一、組織體系
1、成立學院安全領導小組,學院分××委××是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員由系、所、實驗室等負責人組成。學院安全工作是由××領導下的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由分××委副××組織落實。
2、各系、所及中心向院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各系所長(主任)為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系所設置安全管理員,簽署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對本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的責任,負責對在本實驗室工作的'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
3、各單位實驗室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類實驗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緊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責任書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范、要求等均應懸掛在實驗室的醒目位置。
4、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應建立出入許可制度,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師生必須經(jīng)過實驗室安全知識的學習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
5、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必須遵循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實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重大事故時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員要第一時間上報學院,并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的惡劣影響降至最低。
7、危險化學品、藥品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藥品的購置、使用、儲存等由各實驗室負責,應加強管理,分類存放,建立出入庫使用登記。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藥品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8、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學品的購置應向學校實驗室處申請,由實驗室處與保衛(wèi)處聯(lián)合審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申領到《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方可購置。在使用劇毒化學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和保管,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fā)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jīng)濟、法律責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詳細記錄,并接受學校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9、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實驗室使用的壓力氣瓶要有安全責任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曬。要嚴格按照氣體性質正確擺放和操作氣瓶,定期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負責所提供氣瓶的安全,定期檢驗。使用人員要嚴格檢查氣瓶檢驗時間、使用壽命、壓力,并向氣體提供單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確安全責任。
10、儀器設備安全管理。須對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儀器設備均應有完整詳實的使用記錄。各實驗室要加強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11、實驗危險廢棄物安全管理。危險廢棄物包括液體廢物、固體廢物、利器等,其處置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類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實驗室處委托有資質的回收公司定期處置。
12、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實驗室用水用電應嚴格按照規(guī)范執(zhí)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應定期檢查電路,發(fā)現(xiàn)老化等隱患要及時保修更換,新增用電容量應經(jīng)物業(yè)處審批。
13、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jù)本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性質(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輻射、高壓、強磁、壓力容器等),在實驗室房門、房間內相應位置張貼醒目標識,指向明確到位。實驗室的各區(qū)域均應張貼逃生指向標識和逃生路線圖,實驗室區(qū)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14、消防設施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配備合適的滅火設備(煙霧報警器、滅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噴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檢查、維護滅火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5、實驗室環(huán)境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室公共走廊整潔暢通,緊急通道暢通。實驗室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實驗過程中嚴禁在實驗臺上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實驗結束后及時清理現(xiàn)場。離開實驗室前,務必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切斷電源、關閉水源、氣源和門窗等。
16、各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藥品等防護用品。學院應在各類災害發(fā)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jiān)控。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17、對因無視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檢查與安全教育
18、嚴格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定期對學院所屬區(qū)域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節(jié)假日前重點檢查,力爭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檢查記錄存檔,以備查考。檢查中一旦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即責令整改,不能馬上解決的,要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負責人;對整改不力者令其關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每次檢查的內容和方法,促進各種防范措施的落實。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投毒、防自然災害”為主要內容,重點對危化品使用管理、用水用電安全進行檢查。
20、學院及各實驗室針對新生和新進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盜、用電安全以及實驗室安全教育等,學習實驗室安全教育手冊,并與每位入學新生簽訂個人安全責任書。組織新生參加學校實驗室與資產(chǎn)管理處“實驗室安全在線學習考試系統(tǒng)”的自主學習,并參加統(tǒng)一考試。
21、學院及各實驗室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開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練,時刻敲響安全警鐘,并督促安全員將安全防范意識傳遞給學院的每一位師生員工,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2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項,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創(chuàng)造良好的實驗工作環(huán)境,促進學校事業(yè)健康、穩(wěn)定、快速地發(fā)展,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xiàn)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常態(tài)化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范圍內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各級各類實驗室或場所。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創(chuàng)建安全穩(wěn)定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全校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學校職責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委員會是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落實國家、地方、各級行政部門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與環(huán)保各項方針、政策,各類實驗室安全工作專項行動。負責建立健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包括實驗室安全生產(chǎn)體制機制與運行管理,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與操作規(guī)程,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與準入落實,實驗室危險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與防護保障,實驗室安全演練與應急能力建設等。
第六條部門職責
。ㄒ唬⿲嶒炇遗c設備管理處是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歸口職能部門,承擔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實驗室安全、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對接××相關管理部門如公安、環(huán)保等布置的各項工作和任務;根據(jù)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各類規(guī)章制度及實驗室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級層面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對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協(xié)調、推進各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推進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活動,推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開展實驗室安全文化宣傳活動;推進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計劃,督促隱患整改落實;負責全校危險化學品及生物試劑的采購、使用、儲存管理,以及化學和生物廢棄物回收處置;負責監(jiān)督落實實驗室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場內專用機動車、壓力容器)的注冊登記、年檢等手續(xù),組織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及持證上崗等工作;負責學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對實驗室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氣體、污水排放、噪音等進行監(jiān)督管理等。
。ǘ┍Pl(wèi)處負責實驗室消防相關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開展與實驗室安全相關培訓教育活動,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對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責任認定等。
。ㄈ┴攧仗庁撠煾鶕(jù)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和管理的需要,及時落實必要的經(jīng)費,保障實驗室安全相關項目的預算、招投標、結算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順利進行。
。ㄋ模┙虅仗庁撠熗七M相關教學單位對實驗教學項目潛在安全風險開展評估,將實驗室安全課程建設納入學校整體課程建設計劃,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列入實驗課程教學大綱,要求課程主講教師在正式實驗前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對學生進行培訓,指導實驗過程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操作指導;在教學檢查、工作考核、教學管理等過程中要體現(xiàn)實驗室安全方面的要求,將教學過程中涉及師生實驗室安全的事項作為教學評估與監(jiān)督的一項重要指標。
。ㄎ澹⿲W生處負責在本科生新生入學和日常教育中,向學生宣傳國家以及學校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協(xié)助開展本科生實驗室安全準入制的實施工作,配合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把學生遵守實驗室安全法規(guī)作為評優(yōu)評獎的重要內容之一,組織或協(xié)助相關部門對學生在實驗室工作中的事故進行調查和善后處理等。
(六)研究生院、××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在研究生新生入學和日常教育中,向學生宣傳國家以及學校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協(xié)助開展研究生實驗室安全準入制的實施工作;將研究生實驗室安全課程建設納入建設計劃,配合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把學生遵守實驗室安全法規(guī)作為評優(yōu)評獎的重要內容,組織或協(xié)助相關部門對學生在實驗室工作中的事故進行調查和善后處理等。
。ㄆ撸┛蒲性贺撠熃⒖蒲许椖繚撛诎踩L險評估機制,在科研新項目活動申請/立項前督查項目風險的安全評估工作,對有潛在安全風險的項目建立相關預防和應急處理機制,并落實安全責任人,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ò耍┗窘ㄔO處負責在新建科研實驗綜合樓的設計中將安全和環(huán)保因素作為必要的設計要素,做好相關環(huán)境評價工作,規(guī)劃好“三廢”、噪聲等環(huán)境污染項目的達標排放,以及相關設備設施和功能布局等。
。ň牛┛倓仗庁撠熍c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共同開展已有教學科研實驗樓實驗室安全與環(huán)境達標整治工作,負責與實驗室用水、用電相關的基礎安全管理工作等。
。ㄊ┤耸绿幰罁(jù)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合理配備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將實驗室安全培訓列入教職工培訓計劃,并協(xié)同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培訓工作;把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職工晉升、評獎的重要考核內容,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部門對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認定,執(zhí)行對事故責任者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做出的處理決定。
。ㄊ唬痢廖M織部負責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干部考核、晉升等工作體系中,并將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工作體系中。
。ㄊ痢廖麄鞑控撠焻f(xié)助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做好實驗室安全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報紙、櫥窗、網(wǎng)絡等媒介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ㄊ痢廖惨曓k公室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對基層××組織的巡察工作內容,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負責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實施監(jiān)督管理,對嚴重違規(guī)違紀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二級單位職責二級單位是推進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體,各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要縱向及頂、橫向達邊,全面滲透到本單位的日常教學、科研活動中,并納入到各種評優(yōu)、晉升及績效考核體系!痢琳痢、分管實驗室工作的負責人共同與學校主管部門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并確保人員有變動時及時更新;建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經(jīng)費投入機制,確保經(jīng)費到位。正式發(fā)文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由××/政××擔任組長,分管實驗室安全、教學、科研、學生工作負責人以及實驗室(研究所、中心等)負責人等參加;領導小組要求有具體人員組成和明確的職責分工,并發(fā)文報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建立“二級單位—實驗室—房間—個人”實驗室安全四級責任體系,覆蓋本單位所有校區(qū)、樓宇、實驗室和房間,實驗室(研究所、中心等)要有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并層層簽訂各級安全責任書,在本單位內部妥善保存?zhèn)洳。責任體系有變動時保證及時更新。建立具有學科特色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體現(xiàn)學科特色的應急預案并張貼上墻;建立本單位安全檢查與值班值日制度;涉及安全隱患的設備(如大型儀器、高溫、高速、高壓、強磁、低溫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張貼在醒目處;危險性實驗、工藝有實驗指導書或操作規(guī)程(含安全注意事項),并明示;建立危險性實驗風險評估與準入機制。組織并落實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培訓工作,定期開展專業(yè)安全培訓活動,開展結合學科特點的應急演練活動,并保存記錄;在全體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實驗室工作的相關教職員工中推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不斷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危險源清單,內容包括涉及實驗室、房間、危險源類別、數(shù)量、責任人等信息。對于涉及危險源的實驗場所,有明確的警示標識。
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實驗室安全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記錄有存檔,隱患整改有記錄;服從、配合××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安全督導等進行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根據(jù)××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安全督導等的要求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或組織、督促、協(xié)助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問題隱患的整改,整改報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學校管理部門歸檔;需要學校幫助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同時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實驗室應急救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并確保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按照××部門和學校的要求,認真做好其它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及時報送有關信息。
第八條責任人職責
。ㄒ唬┬nI導職責。校××委××、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落實××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提出學校安全生產(chǎn)工作總體要求;把安全生產(chǎn)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為安全生產(chǎn)工作提供組織、財力、物力保證。分
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協(xié)助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領導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上級布置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任務,負責審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關文件;部署并組織監(jiān)督、檢查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會議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會議。其他校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督促所分管的部門和單位落實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二)部門管理人員職責。學校實驗室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的正職領導是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學校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任務,執(zhí)行學校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關文件,開展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學校的實驗室安全環(huán)境設施建設,制定學校的實驗室安全隊伍建設規(guī)劃,協(xié)助二級單位配備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對本部門分管副職職責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副職協(xié)助正職落實相關工作,部門其他管理人員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學校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學校實驗室安全其他管理部門的人員按照“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開展實驗室安全工作。
。ㄈ┒墕挝还芾砣藛T職責。二級單位××政正職領導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管理全面負責。二級單位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對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二級單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職領導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負領導責任。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二級單位安全秘書、實驗室或課題組負責人、房間安全責任人等)的職責為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實驗室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落實學校、二級單位布置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
(四)實驗操作人員職責。實驗操作人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從業(yè)范圍內,履行工作場所和工作崗位規(guī)定的實驗室安全職責,對自己所在崗位的實驗行為負直接責任。在實驗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實驗前要檢查設備及配套設施的安全情況;完成實驗后,必須清理設備和場地,切斷電源、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4
一、本辦法適用于專職實驗室工作人員,兼職從事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和直接為實驗室提供實驗器材、儀器設備的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及設備維修等人員。
二、根據(jù)實驗教學中心工作的性質和勞動保護的實際需要,實驗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分為八種(見附表)。
1、普通實驗人員包括專職實驗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2、工科實驗人員指農(nóng)機系實驗室及實習工廠的工作人員。
3、儀器設備維修人員是指學校集中的專職人員和學校組織各維修點的兼職人員。
4、汽車司機本辦法只列入儀器設備及實驗材料采購供應的專用汽車司機。
5、指教學科研計算機的專職人員和電教放相人員。
6、復印人員指用于教學復印機的專職操作人員。
7、采購指專職從事儀器設備、實驗器材、化學試劑的采購人員。
8、美術人員指教學單位的美術人員。
9、電教攝錄相人員參照汽車司機的發(fā)放標準。
三、專職實驗人員享受上述全標準,兼職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只發(fā)同類專職人員享受的工作服,使用時間延長一倍。要求夏天增發(fā)淺色工作服或短袖衫的人員,應延長原工作服使用時間一倍。
四、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要貫徹勤儉節(jié)約的精神,以使用為原則,免費發(fā)給實驗人員使用,但不準改發(fā)現(xiàn)金、衣料及其它用品來代替防護用品。
五、實驗人員的防護用品由實驗室管理科統(tǒng)一組織采購、制作發(fā)放。各單位領取勞動用品原則上以舊換新,并建立登記卡片(附卡片格式),憑卡發(fā)放,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由各系(部)集體存放,一份由實驗室管理科存查。
六、實驗人員的勞防用品要專物專用,原則不在非實驗室場所使用,對調離本單位工作的職工,應收回該交的勞防用品,校內調整工作應按新崗位的發(fā)放標準辦理交還、轉移等手續(xù)。職工長期病休或脫離實驗室工作半年以上,應延長使用時間或停發(fā)勞防用品。
七、實驗人員勞防用品的費用,按其他人員勞保用品的辦法,列入高等學校經(jīng)費業(yè)務費科目中,每年年末由實驗室管理科根據(jù)人數(shù)、發(fā)放標準、庫存數(shù)量和實際需用量,編報下計劃,經(jīng)主管校長審定,列入財務計劃。
八、對于遵守勞防用品發(fā)放制度,愛護和節(jié)約勞防用品的.職工,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虛報冒領的,無故丟失、損壞和變賣勞防用品的職工,應視具體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經(jīng)濟制裁和必要的紀律處分。
九、科研實驗室人員的勞防用品的發(fā)放標準,也執(zhí)行本辦法的規(guī)定。所需經(jīng)費由科研業(yè)務費其他費用科目支付。
十、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與上級精神相抵觸,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5
一、學校必須選配熟悉業(yè)務、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圖書、儀器實驗管理員。
二、圖書、儀器要按分類保管的.規(guī)定,逐冊逐件登記成冊。
三、嚴格借閱制度,凡借出圖書、儀器必須填寫登記卡,未造冊登記的新增圖書、儀器,不得外借。借出圖書、儀器按期及時清檢收回,如發(fā)生丟失、損壞,要及時處理要求賠償。
四、要經(jīng)常檢查圖書、儀器,保護國家財產(chǎn),定期查庫,帳物要相符,室內要保持通風、干燥、整潔,要做到防火、防蟲、防潮、防盜。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學物品要分類存放,貴重物品要專柜保管。嚴防化學藥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圖書、儀器室要安裝防盜門、滅火器等設施。實驗課嚴格按照實驗課規(guī)定操作,嚴防實驗事故。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6
一、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huán)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的頭等大事。學校領導要經(jīng)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管理,學校每學期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兩次檢查。
二、實驗室電教實驗員兼職安檢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jiān)督,有權叫停終止有礙安全的實驗操作以及一切發(fā)生在實驗室內的危及師生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的活動。各級領導必須支持安檢員工作。
三、實驗室以及儀器保管室應根據(jù)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并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zhí)行。每逢重大節(jié)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有壓力容器、電路、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及放射性物質等物體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guī)程和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五、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guī)定設專用庫房或儲物柜存放,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教學實驗領用時必須經(jīng)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簽署意見,報教導處備案,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實驗結束后,危險物品剩余部分必須立即清點歸還,并做好詳細記錄。
六、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電教實驗員(安檢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jīng)保衛(wèi)部門批準后,才能使用,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十、未經(jīng)學校審核批準,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包括各種類型的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處沒收器具。
十一、對違反操作要求,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xiàn)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報公安機關處理。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資、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
十三、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其是的群體或個人,學校有關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yè),并做出限期整頓和改造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措施并經(jīng)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檢查,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五、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設、清潔衛(wèi)生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學校定期對實驗室衛(wèi)生工作進行檢查,敦促相關人員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實驗環(huán)境。實驗室的桌面、墻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蛛網(wǎng)及雜物。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7
做好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是關系到學校教職工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chǎn)免遭損失的重大舉措,實行崗位責任制。為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實驗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研組組長必須把抓好技術安全工作放在與教學、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協(xié)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的技術安全工作,并經(jīng)常檢查技術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2、各教研組組長必須經(jīng)常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安全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新生入學后應及時進行教學實驗、實習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實驗室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習慣。
3、對從事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內容的實驗室,應按國家、學校有關規(guī)定,制定出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和應急突發(fā)事件方案,對從事上述實驗內容的'人員應在學校組織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經(jīng)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4、實驗室要做好工作環(huán)境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要針對高溫、低溫、輻射、病菌、噪聲、毒性、粉塵等對人體有害的環(huán)境,切實加強實驗室環(huán)境的監(jiān)督和勞動保護工作。凡經(jīng)上級技術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部門檢查認定不合格的實驗室,要停止使用,限期進行技術改造,落實管理工作。待重新通過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fā)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guī)和制度,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經(jīng)常對師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chǎn)的安全。
6、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隨意污染環(huán)境。
7、對一切因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按情節(jié)分別追究實驗室主管領導的責任。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8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chǎn)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wèi),經(jīng)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實驗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jīng)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發(fā)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實驗室備有防火設備: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實驗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性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fā)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置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chǎn)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后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柜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fā)、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人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制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布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并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yī)院救治。
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按規(guī)定位置就座。未經(jīng)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內容,充分了解實驗目的、內容和方法,并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后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必須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xié)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設備、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jīng)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jù)實填寫實驗報告。好清潔衛(wèi)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凳子,經(jīng)實驗老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如遇意外事故,應沉著、鎮(zhèn)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化學實驗室守則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二、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規(guī)定的座位就座。
三、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四、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五、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并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后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六、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jié)省藥品,由于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七、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或清洗,保持左面,室內的整潔,由教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八、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實驗室安全守則
一、實驗前應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后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后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后應立即把連接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并不斷攪拌,切勿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藥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使試管口向著自己或別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后必須仔細把手洗凈。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易燃和具有腐蝕性的藥品與有毒物品是否保管好。
化學實驗準備制度
1.實驗教師(任課教師)開學要有實驗計劃,張貼在準備室內。
2.任課教師要認真?zhèn)浜脤嶒炚n,明確實驗要求、所需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3.實驗通知單,學生實驗一周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填好,交給實驗教師準備,準備工作完畢,均要檢查一遍。
4.按照實驗通知單對課堂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教師必須課前事先動手完成一遍,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技能。
5.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實驗桌上,失效及時調換。
6.對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并囑咐學生未經(jīng)允許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7.對實驗后的殘液應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倒。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的重要場所,為此,實驗員要熱愛職工作,認真學習刻苦鉆研,管好實驗室。
二、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登記造冊工作。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對消耗、損壞的儀器要及時記載,說明原因、處理辦法。
三、實驗員應該積極參加有關教研活動,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四、要嚴格按照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儀器,協(xié)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和輔導學生實驗。
五、要認真做好儀器驗收、領發(fā)、回收,及時收集和維修常見故障,加強實驗室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六、實驗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教學情況的記載,對各種資料要裝訂成冊,歸類保管。
七、每學期結束,將實驗儀器設備清點、核對。
化學儀器室規(guī)章制度
一、器材室工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注意防火、防盜、防毒,學期結束要對儀器、藥品進行清查核對,保證帳物相符。
二、教學儀器不得借給私人使用或外單位借用,特殊需要必須借用的須經(jīng)學校分管領導批準方可借出,并要按時歸還,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三、教師領取實驗儀器、藥品應履行借用手續(xù),用完后應立即歸還,不得帶到辦公室,以免損壞和丟失,對實驗時損壞的儀器要如實登記.
四、分組實驗要提前一周,演示實驗要提前一天通知實驗教師準備,以保證實驗按時進行.
五、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器材室.
六、嚴格執(zhí)行危險藥品和貴重儀器保管、使用制度,如發(fā)現(xiàn)危險藥品散失,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七、嚴禁在器材室內吸煙和飲食.
八、易燃、易爆廢液應倒入指定容器中集中處理.
九、要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設備,要注意節(jié)約藥品,損壞儀器要如實登記,酌情賠償.
化學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chǎn)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guī)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發(fā)現(xiàn)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fā)生事故。
化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
一、任課教師所借儀器如有缺損,應及時查明原因,視具體情況報損、賠償或維修處理。
二、學生分組實驗時,如有不遵守實驗守則或操作不當或其他情況,面臨缺損者視具體情況賠償或維修或罰款,并作有關記錄。
三、外單位所借儀器有缺損,及時向有關主管領導匯報,視具體情況作妥善解決。
四、如有破損,應及時在有關帳冊和卡片上注明。
五、有關儀器如有故障或被損壞,應及時修理,使其能及時投入使用,并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六、有關儀器如自己不能修理,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處理。
化學儀器借還制度
一、任何人員未經(jīng)實驗人員許可或未辦借還手續(xù),不得動用任何儀器。
二、任課教師要借用的教學儀器必須經(jīng)實驗人員清點檢查,并在借還記錄上簽名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任課教師歸還所借儀器時,必須經(jīng)實驗人員清點檢查,并及時按借還記錄的.內容作有關記錄。
四、外單位來校借有關儀器,須經(jīng)有關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借。
五、與實驗無關的任課教師原則上不得借用儀器、藥品。
六、實驗人員不得擅自將實驗物品帶出實驗室。
關于做好儀器明細帳的幾點規(guī)定
1.凡儀器室的所有教學儀器,掛圖,標本等,均應記入“教學儀器明細帳”。
2.為了與儀器表冊、檔案、補充計劃、訂貨計劃匯總等工作相合拍,儀器明細帳應按國家中小學教學儀器目錄編號排列、分類。
3.末進入國家目錄的現(xiàn)存儀器,可按國家目錄似品種的編號并加“ –X”號的符號,插入帳冊內。
4.凡有附件的儀器,必須在“附件”欄內填寫清楚,以防分開存放,其甚至丟失。
5.若有維修,購置配件等事宜以后可能需要與廠家聯(lián)系的,則在“生產(chǎn)單位”欄中填寫清楚。
6.“存放地點”欄,要求任課教師也能按此欄記錄,方便地尋取該種儀器。
7.“憑證”欄是查找記帳憑據(jù)的索引,如市撥儀器可記“市”字,自購儀器可記“自”字,報損儀器可記“損”字,“號”則是記錄憑據(jù)號,憑據(jù)應逐年裝訂保存,以備查閱。
8.儀器明細帳是儀器室的基礎帳,學校財務部門要求的固定資產(chǎn)帳,可以明細帳為依據(jù),按照“固定資產(chǎn)”定義,另做帳頁,裝訂成冊。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重要基地,為確保實驗室安全,防止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事故發(fā)生,優(yōu)化學校環(huán)境,保證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提出確保安全的具體要求,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突發(fā)事故模擬演練,經(jīng)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條物理系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和規(guī)章制度(包括制度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組織、協(xié)調、督促各實驗室負責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組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培訓,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及時發(fā)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根據(jù)學校的實驗安全工作計劃開展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實驗室應設定一名兼職安全員(研究生),安全員協(xié)助實驗室負責人具體負責該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員對實驗室的安全負有檢查、監(jiān)督的責任,有權制止有礙安全的操作,糾正安全違章行為。
第四條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統(tǒng)一認識,確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第五條各實驗室應根據(jù)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條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并張掛在實驗室明顯區(qū)域,嚴格貫徹執(zhí)行;制作適合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觀形象的圖片、通俗易懂的語言、具體詳實的數(shù)據(jù)和生動的案例,向實驗人員進行實驗安全基本常識、安全原則教育。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新進實驗室人員必須先接受學校設備處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掌握基本安全知識和技能,才能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
第六條實驗室安全檢查堅持自查與抽查相結合,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技術安全工作檔案。
第七條按照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學校安全管理相關部處與物理系、物理系與各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負責人與各實驗室成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切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第二章消防安保
第八條各實驗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顯、取用方便之處,并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非應急狀況下,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保持實驗室設備、設施及環(huán)境清潔衛(wèi)生。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保持走道暢通。嚴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擋消防安全通道。
第十條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第十一條實驗室應有嚴格的用電管理制度,對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應經(jīng)常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嚴禁超負荷用電。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必須有人在場監(jiān)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xù)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jiān)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十二條電、水、氣等設施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實驗室應定期對電源、水源、火源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yǎng),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和檢修要有記錄,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安裝接地裝置,對出現(xiàn)老化現(xiàn)象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維修或報廢。
第十四條無需配備加熱設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各種類型的電加熱器具。實驗中必須使用明火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第十五條涉及化學合成及材料探索、晶體生長的專業(yè)實驗室,僅限經(jīng)專業(yè)系統(tǒng)培訓的相關專業(yè)研究方向教職員工及其學生于專業(yè)實驗室范圍內開展合成及制備等實驗工作,嚴禁在其本專業(yè)實驗室或院系指定樣品合成公共實驗室外任何區(qū)域開展合成與生長相關實驗。
第十六條實驗樓(室)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需要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十七條各實驗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實驗室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剩余藥品必須妥善保存。當班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jù)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及時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九條實驗室在從事涉及壓力容器、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guī)程,采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二十條實驗室應采取適當?shù)姆辣I技術手段,安裝必備的防盜設施,理工樓等安全重點部位應配備門衛(wèi)和晚間值班人員,門衛(wèi)和晚間值班人員應按門衛(wèi)制度和值班職責,盡心盡職。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做好實驗室防盜安全工作。一旦發(fā)現(xiàn)盜竊事件,應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向保衛(wèi)部門報告。
第三章環(huán)境安全
第二十一條各實驗室嚴禁飲食,以保障實驗室成員的人身安全以及實驗室環(huán)境和設備安全。
第二十二條各實驗室必須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對廢氣、廢液、廢渣和噪聲的處理與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環(huán)境。嚴禁在實驗室內大聲喧嘩、抽煙﹑和亂丟垃圾。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第二十三條各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有毒有害廢液、化學及生物固體廢棄物的管理工作。處理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學校設備處委托化學系指定教師定期收集和處理有毒有害廢液和固體廢棄物,各實驗室需積極配合。
第二十四條盛裝化學廢液的容器應是專用收集容器,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學廢液,容器上應有清晰的標簽。一般化學廢液,分含鹵有機物廢液、一般有機物廢液、無機物廢液等三類廢液收集桶分別收集和存放;劇毒物質與放射性同位素廢棄物,必須單獨分類存放,并按劇毒試劑或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妥善保管。具體細節(jié)遵照學校委托專門負責學校廢棄物教師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新建、改造、擴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并堅持竣工合格驗收制度。
第二十六條廢放射源的處理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待處理的廢放射源必須妥善保管,嚴禁隨意堆放、掩埋、焚燒和丟棄。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廢棄裝置,在沒有取出放射源的情況下,不得對其裝置進行任何處理。
第四章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安全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guī)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國家規(guī)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或產(chǎn)生預定水平χ、γ電子束、中子射線等的電器設備。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實驗室要認真貫徹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嚴格的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賬目,賬目要日清月結,做到賬物相符。
第二十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實驗室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實驗人員必須配備防護裝備方可參與有關實驗。學生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時,教師應詳細指導監(jiān)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實驗教學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條須經(jīng)常對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教職員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人員參加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規(guī)范化存儲和使用知識,取得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三十一條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專業(yè)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使用過程中嚴格安全措施,堅持“五雙制度”——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應根據(jù)物質不同特性分類、分項存放,性質或防火與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放射性同位素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一起存放。對存放中的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要經(jīng)常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存放地點要安裝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盜設施,無關人員禁止進入。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必須由學校采購管理部門向具備經(jīng)營資質的單位統(tǒng)一購置,嚴禁其它單位與個人私自購買。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領用,須做好詳細的領用和使用記錄。使用劇毒品、放射性同位素,應按同一批次實驗的需求量按需申領,使用情況當日報告,實驗剩余當日清退,嚴禁存放、帶離實驗室,嚴禁私自銷毀、丟棄或借予他人。
第三十四條轉移和運輸劇毒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強酸等易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危險品,必須妥善包裝,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運輸過程須派專人隨行監(jiān)管。
第三十五條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實驗室,入口處必須貼放射性危險標志,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聯(lián)用鎖及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裝置。實驗工作人員須佩帶個人放射計量儀,定期接受個人放射劑量監(jiān)測,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嚴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規(guī)定。
第五章特種設備安全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規(guī)定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我系實驗室涉及生命財產(chǎn)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
第三十七條物理系購置的特種設備,其設計、生產(chǎn)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特種設備的安裝調試、質保期內的維護工作原則上由生產(chǎn)廠家負責實施,以確保安裝、維護的質量和使用安全。特殊情況需由其他單位承擔的,該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特種設備安裝和調試完畢,自檢合格并經(jīng)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檢驗合格,應按要求及時提供相關的資料,到政府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并且將登記標志固定在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凡未按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未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特種設備,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條應當根據(jù)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整理、登記并妥善保管隨機文件和資料,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組織做好設備的安裝、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檢驗工作;落實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特種設備的管理與使用規(guī)范、安全。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相應的培訓與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四十一條各實驗室應制定服役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特種設備,并做好使用記錄。特種設備使用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
第四十二條易燃氣體氣瓶與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氣瓶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且配備泄露監(jiān)測裝置的場所。各種壓力氣瓶豎直放置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第四十三條嚴禁使用超期氣瓶,超過檢驗期的氣瓶應予以避免并及時聯(lián)系相關購置單位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各種壓力氣瓶應避免曝曬和靠近熱源,可燃、易燃壓力氣瓶離明火距離要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敲擊和碰撞壓力氣瓶;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壓力氣瓶要專氣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第四十五條壓力氣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存有安全余壓;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
第四十六條經(jīng)常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開關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隨時排除安全隱患。室內無人時,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第六章儀器設備安全
第四十七條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維護,保持良好的性能和準確的精度,并處于完善可用狀態(tài),確保儀器設備安全運行。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密切注意學校有關部門停水停電的通知和氣象部門的惡劣天氣預警通知,注意貴重儀器設備的停水停電保護措施,如遇臺風、暴雨、冰雹、雷暴等惡劣天氣,應提前對貴重儀器設備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小外界影響對儀器設備造成的損失。在發(fā)生惡劣天氣情況時,須安排工作人員在現(xiàn)場值班。
第四十九條各類實驗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上機前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驗方案,并做好各種準備工作。上機時嚴格按使用操作規(guī)程進行,開機后必須有人值守,用完儀器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遵守者,相關設備安全責任人及安全員有權對其勸阻、糾錯直至拒絕其繼續(xù)使用。
第五十條對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各種隨機資料,要按規(guī)定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不得攜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jīng)領導批準,向管理人員辦理出借手續(xù),并按時歸還。
第五十一條貴重儀器設備及其附屬的安全裝置,未經(jīng)申報批準,不準隨意拆卸、改裝和報廢。確需拆卸或改裝時,應書面請示院系領導批準,并報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方可實施。
第七章保密安全
第五十二條各實驗室應定期清查本室承擔的科研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合理劃定密級;按照密級采取相應保密措施。
第五十三條實驗室承擔的涉密科研項目的測試數(shù)據(jù)、分析結論、階段成果和各種技術文件,均要按科技檔案和保密管理制度進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資料。如發(fā)現(xiàn)泄密事故,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對泄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五十四條涉密項目的實驗場地,一般不對外開放。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參觀的,必須報學校保密相關部門批準,并劃定參觀范圍。
第五十五條實驗涉及國家安全秘密的,要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六條應經(jīng)常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定期對保密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杜絕泄密事故。
第八章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五十七條發(fā)生事故時,要積極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發(fā)生較大險情,應立即報警。
第五十八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實驗室和個人,物理系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yè),令其限期整改。凡被責令整改的實驗室,要采取相應的限期整改措施,經(jīng)各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工作。
第五十九條對玩忽職守,違章操作,忽視安全而造成了被盜、火災、中毒、人身重大損傷、污染、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保護好現(xiàn)場,并立即逐級報告物理系、保衛(wèi)處、設備處等有關部門和學校主管領導,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對隱瞞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將予從嚴處理。
第六十條對安全事故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處理意見。對造成嚴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員和主管領導相應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課老師填寫實驗室使用記錄表等臺賬作為記錄。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設備,未經(jīng)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切實注意安全;發(fā)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jié)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設備,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堿等有害溶
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jīng)教師檢查驗收后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jīng)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wèi)生,課后,任課老師要帶領學生負責清潔,關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二、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均應建賬建卡,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設備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
3、所有設備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設備的安全,維護與保養(yǎng)負責。
4、實驗室的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5、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平時進行小保養(yǎng),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yǎng),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yǎng)。
6、設備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設備完好率。
7、精密貴重儀器發(fā)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動手修理。
8、精密貴重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領導批準。
9、凡人為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設備責任
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三、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4、共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jīng)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5、實驗時必須持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xiàn)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guī)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fā)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6、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7、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8、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wèi)生,關閉電源、水源,經(jīng)老師檢查同意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四、實驗室管理守則
1、儀器要統(tǒng)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
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賬、物、卡相符。
2、儀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
防塵、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柜中。
4、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xù)。
5、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安全承諾書》。
五、實驗室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煙,防火設施安全。
2、有防塵設備,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3、做好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fā)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4、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5、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并進行經(jīng)常性的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并認真處理。
6、經(jīng)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7、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8、若發(fā)現(xiàn)其他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1
為確保實驗室相關設備正常運轉,相關操作人員人身安全及整個實驗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發(fā)生,防患于未然,現(xiàn)作如下規(guī)定:
1. 進入實驗室,嚴格遵守實驗室相關規(guī)定,未經(jīng)許可不隨意或擅自操作實驗室相關儀器設備。
2. 實驗室內一律嚴禁抽煙,吃東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實驗情況除外). 3. 操作使用實驗室相關儀器設備前,務必閱讀了解相關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及使用事項,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防止不當操作造成人身傷害。
4. 實驗室電源電路屬實驗室儀器設備專用,嚴禁隨意更改變或更電路設計功用,連接大功率用電器或挪作他用。防止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5. 實驗室內所設相關氣源,水源及相關管線,實驗室人員應不定期對室內管線,接頭及連接控制閥進行安全檢查,防止因管線,接頭及連接控制閥功能失效,導致不安全事故發(fā)生。如發(fā)現(xiàn)相關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及時處置。
6. 實驗室使用或存儲的化學藥品及試劑,須做好相應標識并按藥品及試劑特性于劃定區(qū)域按規(guī)定條件存儲放置。非相關人員嚴禁隨意止取用。
7. 實驗人員使用相關化學藥品及試劑前應詳細閱讀相關藥品及試劑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項,并在規(guī)定指定位置處進行實驗,試驗后廢液應集中收集并作做統(tǒng)一處理,禁止隨意傾倒。
8. 實驗室內設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劃定區(qū)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實驗室相關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9. 實驗室鑰匙應由專人統(tǒng)一負責掌管,非實驗室相關人員不得擁有實驗室鑰匙,避免實驗室物品遺失事件發(fā)生。
10. 每天實驗室相關人員下班離開前,應仔細檢查并確認實驗室內水.氣.電源等情況及門窗,無疏漏后方可離開。
實驗室
二零一一年九月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2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chǎn)安全,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準入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實驗室內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三級管理。各級單位的行政××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
第五條資產(chǎn)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chǎn)處”)作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并檢查落實做好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指導、督查、協(xié)調各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組織實驗室安全工作考核評比。
第六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人員,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七條院屬實驗室(課題組)負責人是部門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所(室)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和規(guī)章制度(包括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實驗室準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設;組織、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根據(jù)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每位實驗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間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負責健全實驗用房相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建立本實驗用房內的`物品管理臺賬(包括設備、試劑藥品、劇毒品、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臺賬等);根據(jù)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本實驗用房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衛(wèi)生和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實驗用房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九條在研究所(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自我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條學校實驗室安全三級管理部門都應負起安全教育責任,分級建立學校、學院、部門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建立安全知識網(wǎng)站、安全知識手冊、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對新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的教師、研究人員和學生,應進行系統(tǒng)全面的教育與培訓,學習安全管理制度,學習學校有關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知識和安全應急程序,通過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教育網(wǎng)上考試并獲得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
第十二條從事特種作業(yè)(電線電纜鋪架、電氣焊、特種設備操作、危險品管理等)的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取得證書者,按要求年限進行復審。
第十三條技術安全管理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務,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下列有關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輻射安全管理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暫行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應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
第十四條實驗室內應安裝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按安裝要求接地線。
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化學類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實驗室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
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xiàn)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jù)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條每個實驗用房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有效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lián)系。
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十八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實驗室意外事故緊急處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條各學院(部、中心)應設立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本單位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物資的購置,以及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條建立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的報告體系,一旦發(fā)生技術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事故報告體系逐級上報。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第一發(fā)現(xiàn)人為首報人,首報人應立即向本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報告,事故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保衛(wèi)處及資產(chǎn)處報告,由主管單位向主管校領導報告。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院(系)、研究所(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資產(chǎn)處每學期組織一次全面的技術安全檢查,此外還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將予以網(wǎng)上通報或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進行封門,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的日常檢查由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定期組織對各分室的檢查。
第二十四條發(fā)現(xiàn)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向所在學院(系)、保衛(wèi)處、資產(chǎn)處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分別交保衛(wèi)處和資產(chǎn)處備案,并配合學校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之一,與學生評獎評優(yōu)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各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凡違反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要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情節(jié)和后果特別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jù)本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guī)定。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由資產(chǎn)處負責解釋。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4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聽從教師指導,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
2、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guī)程,作好實驗前的各項準備。
3、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實驗進行時,要仔細觀察,詳細記錄,注意安全,未經(jīng)教師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4、愛護儀器設備,節(jié)約水、電、氣和實驗器材,損壞設備器材,要及時報告、登記,并按章賠償。
5、實驗結束后應及時切斷水、電、氣源,檢查儀器設備工具及材料,做好實驗室的整理、衛(wèi)生工作。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實驗室是進行實踐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工作的順利開展,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實驗室管理員、實驗指導教師、參加實驗的學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實驗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三、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四、實驗室內不準私拉電線,如工作需要,事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
五、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單獨隔離,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
六、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氫氣、氮氣、氧氣等)的實驗室,嚴禁煙火。不準在實驗室內吸煙或動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yè),應事先向保衛(wèi)處申請,經(jīng)批準并轉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點火作業(yè)。
七、實驗室必須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專人管理。
八、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
九、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十、實驗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使用實驗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管理員同意。
十一、實驗結束后,實驗指導教師應要求和督促學生關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切斷電源、氣源和水源,清理和歸還各種試劑及化學藥品。
十二、參加實驗的學生離開實驗室后,實驗指導教師與實驗室管理員一起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電(氣、水)源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關好實驗室門、窗。
十三、重要實驗室、或有貴重儀器設備的實驗室,應派專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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