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上車,上車后服從班車長和司機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車輛行駛時不準離開座位前后走動,車輛未停穩(wěn),學生禁止上下車。
二、學生上下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不準盲目奔跑或橫穿馬路,以免發(fā)生意外。
三、學生憑卡乘車,乘車卡是乘坐班車的唯一憑證,無卡不準乘坐;若乘車卡丟失請及時聯系所坐班車司機補辦,以免耽誤乘車。
四、學生要愛護車內設施,禁止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車內設施的學生移交學校政教處進行處理,并將其行為計入學生檔案。
五、嚴禁學生在車內寫作業(yè),嚴禁使用小刀和筆,嚴禁食用帶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銳棱角的物品,極易在行車中遇特殊情況采取緊急制動時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如有發(fā)現違規(guī)者一律全校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將取消其乘坐班車資格。
六、學生乘車時不許大聲喧嘩打鬧,更不允許搶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脅恐嚇年齡小的同學。學生乘車時要注意文明禮貌,互相關心照顧和幫助,發(fā)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七、嚴禁將手、頭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fā)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車窗外拋物,不得在車上吐痰、亂扔垃圾。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及有損身體健康的物品上車(包括刀具等)。
九、如發(fā)生交通事故、火災等意外時,學生要服從駕駛員和班車長的指揮,不要擁擠,有序疏散。
校車安全員管理制度4
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的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隨車管理員、校車安全管理員、駕駛員等簽訂接送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細則。定車、定座安排到人,落實各處室、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隨車管理員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中心學校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和圖片記錄。
6、學校在配備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并將相關資料遞交給教育局存檔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人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9、學校配合中心學校對駕駛員、隨車管理人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意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fā)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xié)調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輛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fā)現要協(xié)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隨車管理員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至兩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3、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學生的車輛車況、車輛行駛狀況、學生乘車情況、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管理員、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記錄。
14,學校應向駕駛員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車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車地。
15、學校一旦發(fā)現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手扶拖拉機、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中心學校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6、認真制定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fā)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fā)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職能部門根據實情來應對突發(fā)事件,保持社會穩(wěn)定。
17、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對學生乘車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行政處罰,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18、突遇惡劣天氣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車危險,校車停運。
校車管理制度 篇2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xù)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一天應回到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yǎng),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持續(xù)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批準后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tǒng)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guī)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職責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五、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牢記”的紀律原則
。1)“十不準”:
不準超速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闖燈越線、不準只躲不停、不準酒后開車、不準吸煙開車、不準接打手機、不準疲勞駕駛、不準超載行駛、不準開帶病車。
。2)“一牢記”:
連續(xù)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意休息,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開展日常政治學習和車輛運行保養(yǎng)工作,要開正點車、安全車、衛(wèi)生車、舒心車、低耗車。
3、駕駛員務必服從調配,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防范規(guī)定,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務必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清理保管,丟失或損壞要追究職責并負責賠償。
6、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報審檢和養(yǎng)路費、安全管理費、保險費的按時清繳及各種行車證件的及時更換辦理。若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駕駛員應負全部職責。
7、駕駛員不得以車謀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為自己或他人辦事,一經發(fā)現,除按規(guī)定收費外,經濟損失全部自負,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行政處分。
8、節(jié)約燃料,節(jié)省修理費,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
校車管理制度 篇3
1、隨車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做好安全乘校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隨車老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隨車老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隨車老師與本班老師交接,清點校車上各班的.幼兒人數。
2、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選擇固定人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讓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3、隨車老師要提高服務意識,要與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熱情服務。
4、隨車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5、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6、隨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的現象。
7、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8、隨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9、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需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wěn),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10、隨車老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幼兒,杜絕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將幼兒送交家長。
校車管理制度 篇4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乘車學生的生命安全,依據《濱州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校車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協(xié)助校車公司做好校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2.駕駛員必須符合準駕車型,具備校車駕駛資質,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駕駛員要努力學習專業(yè)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yè)務,遵守交通法規(guī)
4.建立隨車照管員跟車制度。每輛校車每天有一名照管員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照管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5.駕駛員、照管員要具備崇高的職業(yè)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做到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
校車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jiān)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①要詳細掌握學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谝獙铀蛯W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蹐詻Q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芤贫ㄐ\嚢踩芾碇贫龋⑿\嚰捌漶{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⑤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yǎng),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tài),學校要確保校車每次運載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⑥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guī)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tǒng)一標識。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勵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藥依法追究責任。
校車管理制度 篇6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xù)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校車管理制度 篇7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接送制度
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幼兒園接孩子。
一、每天早晨9:00——9:30送孩子,每天下午4:00接孩子,幼兒園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二、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三、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憑接送卡接孩子。
四、靜園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四條執(zhí)行。
附:“幼兒接送卡”管理細則
一、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給每個家庭發(fā)放接送卡,加蓋幼兒園公章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幼兒園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入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幼兒園遇到未持卡的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幼兒園家長聯系制度
一、建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每學期兩次,并向家長委員會匯報幼兒園工作計劃和工作情況,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二、各班設立“家園聯系本”(或聯系卡),及時與家長交換意見,同步教育好幼兒;
三、園內和各班設立“家長園地”,宣傳科學育兒的知識;
四、各班定期向家長開放半日(每學期1-2次),讓家長了解幼兒生活、學習情況,并虛心聽取家長意見,改進本班工作;
五、園長定期在幼兒園門口接送幼兒來園和離園,及時聽取家長意見和要求;
六、保教人員定期有計劃有目的進行家訪,了解幼兒在家生活和行為習慣情況,并征求家長意見;
校車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wěn)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wěn)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yǎng),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tài),隨時準備執(zhí)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fā)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xié)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guī)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有違規(guī)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fā)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yǎng)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yǎng)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jié)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fā)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jié)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wèi)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fā)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fā)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guī)定給予全部資金,發(fā)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校車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車輛日常管理及維修保養(yǎng)等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并建立相關臺帳;
2、學校車輛常規(guī)使用由辦公室根據車輛使用申請情況進行統(tǒng)籌安排;
3、車輛使用實行出車申請制度,具體由各科室主任根據需求提前1天通知辦公室,并在填寫出車單之后方可用車(緊急工作除外),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用車,禁止公車私用;
4、車輛使用如遇沖突的,遵循先急后緩、先重后輕原則,即處理緊急、重要事務的用車申請優(yōu)先;
5、出外省市用車必須報批校長室同意;
6、外單位借用車輛必須報經校長室審批,未經同意不得將車輛私自外借;
7、凡未經報批同意私自使用車輛出現的'任何后果由帶車人承擔;
8、車輛每晚原則上返校停放,無特殊情況禁止在外過夜。
校車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學校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減少車輛開支,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
2、學校校車用于學校公務接待及公務活動。
。1)集體活動(集體教研、集體會議等)。
。2)學校公務(學校接待、試卷調運、總務采買等)。
。3)校長室交辦的公務活動。
3、出車程序:
用車人員填寫用車申請表并辦理審批。
程序:填寫申請表-à物業(yè)辦輸入校車使用平臺-à校長審批-à總務處協(xié)調派車-à司機出車-à司機收車-à司機至總務處銷單。
二、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
l、車輛保養(yǎng)由司機負責。司機對車輛要勤擦拭、勤潤滑,保持車容車貌的`整潔,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車輛進行檢查(包括方向盤、剎車、燈光、喇叭、雨刮、車輛清潔及隨車工具等),確保車輛狀態(tài)良好。
2、車輛維修應提前一天向總務處報批。維修地點為上級部門指定,按車輛的維修項目、內容(包括材料、配件更換、所需時間)經總務處同意后,方可進行。
3、每月初對車輛抄記一次里程表,準確計算出當月車輛行駛里程和耗油量。
4、車輛的費用在學校辦公費校車經費項目中列支。
三、司機的職責
l、司機出車必須做好出車記錄(包括事由、乘車人、出車時間、車輛狀況、乘車人簽名等)備查。
2、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凡因違章所受處罰的罰款單據一概不予報銷。
3、未經校長批準,嚴禁司機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私自出車。由此造成事故的,由司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校車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車使用管理,節(jié)約支出,減少浪費,提高辦事效率,增強安全系數,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校長直接管理校車,由后勤服務中心具體管理人員負責派車。
二、學校各部門用車,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務中心填寫出車單,統(tǒng)一安排發(fā)車,合理使用。
三、學校各部門用車必須按行車路線行駛,中途不得改變路線,不允許以單位出車辦理私人之事。
四、學校車輛原則不外借,如特殊情況,要經學校校長批準,方可派車。
五、上班時間外(包括節(jié)、假日、晚上)因公用車的,必須經學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車。
六、節(jié)假日校車必須停在學校內,特殊情況需要用車必須經學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經校長或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擅自將校車開出學校的,如果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本人負責。
八、學校車輛必須在市內實行定點加油、定點保養(yǎng)、定點維修、定點購買保險。
九、司機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如違章行駛、停放,全部責任由司機自負。
十、學生外出訓練、比賽等活動,由學校專職司機接送。
校車管理制度 篇12
1、小學生候車管理要求,乘車的學生下午放學后,統(tǒng)一集中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候車,車輛到來時,任何同學都不能自行搶先上車,必服聽從站點。學生上車后必須坐在排好指定的位置上,不得亂坐或爭搶座位。學生找到座位后必須安靜就坐并系好安全帶等待開車,嚴禁大聲喧嘩,嚴禁攀爬座位,嚴禁過位,嚴禁吃零食。
2、小學生乘車途中的安全管理要求,車輛行駛途中,所有學生必須安靜坐在座位上,并注意抓好座位扶手,嚴禁頭或手伸出窗外,嚴禁一切影響安全的.危險活動和游戲。學生要注意愛護車輛的設備設施,保持車輛的衛(wèi)生清潔。嚴禁用筆、用刀劃花或割破座椅,嚴禁亂丟亂吐。
3、小學生下車安全管理要求,車輛到達下車地點后,乘車學生不要急于爭搶下車。必須先在座位等候,由跟車人員先下車檢查路況,確認車輛前后方無來車后,根據乘務員的指示依次有秩序地下車,必須是坐前排的學生先行,后面的學生嚴禁推撞前面的學生。
4、小學生校外候車點安全管理要求,學生候車點必須選在安全的位置,由家長與車輛負責人進行協(xié)商。要求候車點必須選擇在地面平整寬廣、視野開闊、安全性高的位置,同時要求學生必須在離馬路不少于2米外的范圍候車。
校車管理制度 篇13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乏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矩,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依照規(guī)定行駛。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矩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撤職處分。
、贌o照駕駛。隨便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矩,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需保證在不延誤會送幼兒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別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
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需細心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當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四、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需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單獨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加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狀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需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需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guī)定懲罰。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矩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需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由后勤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矩。
2、司機應珍惜學校車輛,平日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當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油量不足,應當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當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當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看法,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乏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矩,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有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心、禮貌,說話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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